任命:
王长河同志为长岭县人民法院副院长;
孙洪岐同志为长岭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。
免去:
李佩然同志的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
陈世福同志、王兴文同志、吴明海同志的县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发布人: 管理员 来源: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 2020-06-22 14:09:24 访问次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