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
(2020年9月11日长岭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)
任命:
姜跃辉同志任县法院长岭人民法庭庭长,免去县法院前七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李晓东同志任县法院前七号人民法庭庭长,免去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;
张洪新同志任县法院太平山人民法庭庭长;
王立文同志任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,免去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;
宋小磊同志任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;
马丽敏同志任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,免去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刘国军同志任县法院太平川人民法庭副庭长,免去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。
免去:
鲁恢同志的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;
葛伦富同志的县法院太平川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冯超同志的县法院巨宝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常立彬同志的县法院长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孙景富同志的县法院太平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;
闫喜宝同志的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;
赵瑞同志的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袁春财同志的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吴昕昕同志的县法院长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;
陈瑜同志的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李文凤同志的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宋佳同志的县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。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20-09-11 13:0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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